| 索 引 号:005295186/2018-000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公示,公报公示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4 | 发布日期:2018-12-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中牟县佳美家具有限公司等128户各类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及“郑州裕隆农林牧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2018年11月29日我局分别在河南经济报、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及我局公告栏发布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告知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中牟县佳美家具有限公司等128户各类企业及郑州裕隆农林牧专业合作社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上述法定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现作出吊销上述单位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六十日内,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中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将吊销的企业名单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zm.public.zhengzhou.gov.cn/)及我局公告栏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自行查询,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
联系电话:(0371)-62166892
吊销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