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唐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至2017年财政决算审计的审计公告

索 引 号:005302980/2018-00046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2-25发布日期:2018-12-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唐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至2017年财政决算审计的审计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8年第10号(总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登封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对唐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唐庄镇”)2016年至2017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唐庄镇人民政府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作出了书面承诺,根据承诺,唐庄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登封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唐庄镇位于登封市东北部,距市区10.5千米,与巩义、新密两市相毗邻,全镇总面积118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193个村民组,4.2万人。镇政府设有财政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民政所、林站等。唐庄镇设机关经费账1套,专项账11套,包括:其他专项、计生、民政、林业、扶贫安置、新型农村建设、商登高速、巩登高速、社区建设、同心帮扶和嵩山论坛项目。财政收入主要以税收为主,预算资金由市财政局乡财市管办公室统一管理核算。

2011年唐庄镇成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由高少雷(原镇长、现镇党委书记)和杨绍峰(现镇长)担任指挥长,在2015年之前财务支出由任永弘(开发商)和高少雷双签,2015年后仅由任永弘一人签批;2012年唐庄镇成立登封市大唐村镇建设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绍峰(现镇长),注册资本壹仟万元,财务支出由杨绍峰签批。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2016年至2017年,重点审计了机关经费和专项资金。因社区建设、同心帮扶和嵩山论坛项目在2016至2017年未发生业务,机关经费(2017年)、商登高速、巩登高速、其他专项(2017年5-9月、11月)、计生(2017年3-5月)、林业(2016年7月)和扶贫安置(2016年)的账册和凭证在市纪委,此次审计未涉及。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唐庄镇会计核算基本合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专项资金基本落在实处。但在执行国家政策、财政管理、发挥政府职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违规发放民政专项资金、违规发放黄标车补贴、违规举借政府债务、账外资金未纳入预算、虚减财政支出、资金拨付程序不符合规定、强拆导致政府多赔偿资金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民政专项资金46422元。通过AO数据分析,发现2016年至2017年有3名五保对象和12名低保对象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004元。有7名低保对象死亡后未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多发补助14418元。

(二)违规发放黄标车补贴30445元。镇政府2017年对豫AY5857和豫AQT921多补贴黄标车报废补助30445元。

(三)违规举借政府债务15620000元。唐庄镇政府自2012年至2016年分两次向59名镇工作人员筹资4620000元;唐庄镇大唐村镇建设发展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借河南东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0元。

(四)账外资金未纳入预算48095254.96元。唐庄镇成立的大唐村镇建设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单独设账。有48095254.96元收支、往来及货币资金未纳入政府预算。

(五)虚减财政支出9150000元。唐庄镇S237生态廊道工程于2016年由登封市审计局进行了决算审计,最终审定价为25613541.31元,自2016年至2017年,唐庄镇累计支付工程款9150000元,该业务应计支出9150000元,实际计入预付账款科目,属虚减支出。

(六)资金拨付程序不符合规定4942098.40元。其他专项资金的地租和附属物补助、林业专项资金的林业补贴、机关运行资金列支的环卫工和巡防队人员工资、计生专项资金列支的计生专干例会补贴等未直接拨至个人账户,而是分别拨至某个人或数个人员账户中,再由其代发,涉及金额4942098.40元。从代发明细表的签字情况看,有代签代领情况,无法确保资金真实足额地发放到个人手中。

(七)向国税所、刑警二中队等非预算单位拨款或列支费用319592.33元。

(八)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35580元。2016年有15600元村级农民技术员津贴未配套到位;2016年有38430元(90元/人)(252户)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合费未发放到位。

(九)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2084000元。扶贫安置资金2017年向河南景逸置业公司支付商业门市房(异地扶贫产业扶持)资金2084000元,上述支出凭证后仅附有收据,无发票,属白条列支。

(十)违规使用现金61188元。唐庄镇2016年机关运行方面列支的61188元诉讼费、救济费和八一慰问金等均使用现金。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强拆导致政府多赔偿资金959500元

2015年唐庄镇在对张村陈村拆迁过程中,因强拆使6户村民家中物品损坏,导致村民索要高额的物品损坏补偿,2017年其他专项资金列支物品损坏补偿费959500元。

五、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把预算法执行到位,尽快处理账外资金问题,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按保障范围发放,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防重复补贴。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加强票据审核。

六、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唐庄镇人民政府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已追回民政资金和报废车辆补助49942元,剩余12480元正在全力追缴。反馈审计情况整改报告,制定审计整改措施,具体情况由唐庄镇向社会公告。

七、移送处理结果

对于违规发放民政专项资金的问题,中共唐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民政所3位同志给予了诫勉谈话,并由3名同志在全镇大会上做出了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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