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等17个预算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审计公告

索 引 号:005302980/2018-00047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2-27发布日期:2018-12-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财政局等17个预算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审计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2018年第11号(总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7月3日,对登封市财政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等17个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审计情况

    此次抽查审计了市财政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文联)、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市委党史研究室(以下简称市党史办)、共青团登封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团委)、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市矛调中心)、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等17个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的17个预算单位提供的2017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该单位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部分单位管理较为规范,能够从严控制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明显下降。但在支出和管理方面部分单位仍存在公务接待费管理不规范、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差旅费审批把关不严、会计科目核算不实等问题,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转嫁下属企业支付油修费、差旅费68134元。房管中心和下属企业登封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人事、财务核算均未分开,局机关账和企业账上同时列支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度在登封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账上列支油修费、差旅费68134元。 

(二)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59000元。旅游局2017年列支会务费59000元,用于对全市500名导游员进行业务培训,未附清单。

(三)公务接待费管理不规范51703.27元。2017年3个单位存在超标准列支接待餐费、未在公务灶接待用餐、扩大范围列支接待费用等问题51703.27元,

(四)会计科目核算不实37993元。2017年5个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差旅费科目核算不实37993元。

(五)差旅费审批把关不严19840元

经审计,2017年4个单位存在超范围报销市区内差旅费、同一时间重复报销差旅费,差旅费未附清单等问题19840元。

(六)公车运行管理不规范。房管中心以包干油修费形式分配至各科室及班子成员加油卡内。

四、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以上问题,审计要求上述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注重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强化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转嫁下属企业支付“三公经费”、超范围支付公务接待费等现象。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完善了各项制度,反馈审计情况整改报告,制定审计整改措施,具体情况由各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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