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宣化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369/2018-001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宣政〔2018〕201号 成文日期:2018-12-28发布日期:2018-12-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宣化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安全生产工作组,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宣化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28日

 

                                                                          宣化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郑州市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安全管理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登政办〔2018]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此次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马炎军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办,由米文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此次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重点在9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一)煤矿:巩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治水、防顶板坍塌、防煤堆和矸石堆滑坡、“一通三防”、“四位一体”、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生产秩序常态化,规范化。

(二)非煤矿山:重点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其整顿关闭情况;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情况;矿山边坡边帮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图纸不全或不准而从事生产的行为。同时要做好恢复地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加强对公共消防安全设施、教堂、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餐饮场所等区域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敬老院、幼儿园、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严查车辆出入、检修维修、证件过期等情况。

(五)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重点做好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非法储存燃爆药物和生产设备设施的,要当场依法取缔,严防违法生产。深化对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应依法停产停业整顿。

(六)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入整治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三超”(超速、超员、超限超载)、“三违”(违法载客 、违章营运、违规驾驶)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稳定运行。要加大排查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对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上车以及违章托运的查处工作,发现车辆运有危险物品,及时进行安全处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七)建筑施工:重点是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旧危房隐患,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工停用;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车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八)学校、幼儿园: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场所的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和灭火设施等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通风是否通畅、有无一氧化碳中毒等隐患,检查学生宿舍是否配备专、兼职生活教师,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扯,有无火灾隐患等。

(九)各行政村安全:各二、三级网格、各行政村两委人员及安全员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不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做好各种节日庆典、集会等群众聚会活动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谁举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尽早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发生;做好“冬季四防”宣传工作,安排人员及时清扫道路积雪、积水,严防道路结冰造成的交通伤亡事故。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组也要根据自身特点,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确保此次攻坚行动不留死角、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工作步骤:此次攻坚行动按照“排查、移交、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10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广泛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并进行细致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各单位要根据此次活动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执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此次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安全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四大攻坚行动”安全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全覆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促检查4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8次的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要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此次攻坚行动,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重点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通过联合执法,确保对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零容忍、全覆盖。

(三)严格责任追究。此次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涉及全区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高度全面开展此次工作,对此次攻坚行动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四)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安全工作组、各二级网格、各行政村要按照工作要求,对所查隐患进行建档立册、及时销号,并对所查隐患进行梳理分类,于每周上午12:00前将所查隐患报送至镇安监办(不少于5条),镇安监办将对上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通报并及时上报至市安委会。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