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9-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8 | 发布日期:2018-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0大类大宗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样品595批次,初检项目合格样品58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约为98.82%。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河南天地之中大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草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
(2)登封市市区玲玲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3)登封市鹅坡禅武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4)登封市市区好人家小吃店销售的的1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5)登封市市区杨家逍遥镇胡辣汤店销售的的1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6)登封市鹅坡禅武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中华鲟(生)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7)河南嵩基康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鲈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二、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嵩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流向,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