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水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索引号:005255977/2020-0001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发布机构:金水区审计局
  • 关键词:财政,审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2-28
  • 发布日期:2018-1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金水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审计,积极转变审计理念,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主要审计了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及部分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审计工作中,关注管理薄弱环节,注重揭示风险隐患,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在促进政策落实、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区域改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4861万元,为预算的106.32%,同口径增长10.58%。加上上级补助200192万元、上年结转63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8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资金8500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211608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6448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69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58%,同口径增长19.1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99万元,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4816万元(为结转下年支出)。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零,上级追加768583万元,上年结转136885万元,扣除调出资金8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820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49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结转165535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结转)。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2017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依法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区政府已于2017年11月24日在郑州市金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区财政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履行财政管理职能,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保障有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并改进。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上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未全部列入年初部门预算,未批复到部门。

    (二)基本支出预算项目化

     部门预算未严格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在部分部门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大额结余的情况下,仍批复其大量用于公共支出的一般性项目资金,导致预算针对性不高,约束力不强,财政资金安排配置低效。

    (三)重点项目预算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

     1.重点项目预算编制前期缺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评审论证,后期对财政支出未开展绩效评价,影响项目预算执行效率及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水平。2.部分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未与单位上年度存量资金挂钩。3.对重点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建立项目库进行预算管理,对在建项目基础信息掌握不全面,导致部分跨年度建设项目应列未列预算。

    (四)财政决算收支不够完整、准确

       非税收入收款专户2017年末应缴未交财政收入30069.98万元;应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事项挂账“暂付款”科目291.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

        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12月列支137537.52万元,占全年支出额的23.09%。尤其是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执行不均衡现象突出,12月份完成全年该类支出的45.41%。

    (六)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未实行国库直接支付

    区财政部门对部分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项目进度直接支付施工单位,而是违规将财政资金打捆支付到项目临时建设指挥部实体账户。重点项目资金游离于国库管理之外,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

    (七)财政往来款项未清理到位

    财政借垫款未得到全面清理;预算外财政专户于2016年已不再承担非税收入征缴职能,该账户账面资金及债权债务应清理未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延伸区农委、科技局、民政局、卫计委、发改局、商务局、城建局、房管局、事管局等10家单位,涉及2017年预算资金109466.96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18.34%。重点关注了部门预算管理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现状、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各项行政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违法违规问题明显下降。但审计仍发现如下问题需要加以规范和整改:部分单位预算编报不科学不完整;个别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超预算超范围列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些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债权债务不实;个别单位未严格履行非税收入征缴义务;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规。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伴随着新预算法的出台,国家进一步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资管理的文件。面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审计部门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国有企业管理产权登记不全、资产底数不清

    1.全区国有企业登记不全面,未全面建立国有企业管理台账,区部分国有企业未进行产权登记。2.新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不完善,未建立部门单位新增国有资本投资报备及监管机制。3.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底数不清,重大投资事项未予登记。4.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资产管理体系不健全。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1.部分单位资产管理责任不清晰,未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资产的管理。2.个别临时机构主管部门缺失,对撤销后的临时机构的资产处置缺乏控制,存在资产流失隐患。3.全区资产核实工作进度缓慢,资产清查结果未有效运用,对资产清查发现的账实不符等资产管理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对症解决。

    四、区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根据税收征管现状,为提高税务审计效率,2017年郑州市审计局调整了全市税收征管审计模式,由市审计局统筹全市审计力量组成审计组对全市地税系统进行统一审计,将查出的问题反馈各区。经市审计组反馈,发现我区地税部门为完成2016年征收任务,违规提前征收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该事项在2017年已抵扣。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共对艺术小学综合楼工程、连霍高速及京珠高速两侧绿化带景观改造工程、长安路道路工程等108个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报审结算总金额61307万元,审定金额55593万元,核减工程款节约财政资金5714万元,平均核减率9.32%。同时,对区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较上一年度进一步规范,但仍存在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签证过多、项目管理不科学等现象。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设置,推进项目评审论证,实现预算项目动态调整;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制,结余结转与预算安排挂钩管理;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受托第三方绩效评价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现有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逐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健全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收缴、信息报告、监督检查等全方位制度管理体系;二是有效运用资产清查结果,积极做好后续的资产核实和账务处理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提高各单位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应增强预算刚性约束的意识、树立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理念,严格按照预算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进一步强化制度制约机制,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突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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