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603X/2018-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承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9 | 发布日期:2018-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人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监督。
1、要加强自身学习,廉洁自律,让廉洁勤政成为本人习惯,自觉地加强学习,把加强自身修养作为本人必修课。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惊醒于心,警醒于行,按纪律做事,按规矩做人。
3、认真学习,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自己找问题,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4、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5、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6、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7、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
9、坚决抵制公款购买花卉装点本人办公室,坚决抵制在办公室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