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马路街道人大建议----关于大力推进管城区城中村改造中安置房建设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议

索 引 号:005274932/2018-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提案,建议提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2-29发布日期:2018-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陇海马路街道人大建议----关于大力推进管城区城中村改造中安置房建设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议

关于大力推进管城区城中村改造中安置房建设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议

 

案由:

       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营造美丽宜居环境,必然要求作为主城区的管城区进行城中村改造及合村并城改造,这是管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需要,管城区需要建设大量的安置房。近年来,在管城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找准切入点,破解一个个难题,取得骄人业绩,管城区城中村改造的“政府让利,村民受益,企业得利”的“模式”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目前管城面临着环境、资源、人口、土地等方面的压力,节能减排已成为郑州第一要务,管城区建设的安置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创新、绿色、经济、安全、美观要求的重要体现。

      安置房建设装配式建筑相比传统现浇建筑的节能降耗水平对比表

      

       在此背景下,为加快推进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 2017年2月23日郑州市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 〕37号)文件。好的政策文件,需要贯彻执行,需要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我的建议案是《关于大力推进管城区城中村改造中安置房建设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议》,具体建议如下:

建议:

      一要抓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宣传安置房采用装配式建筑意义、必要性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 〕37号)文件要求,使有关部门,建设承建单位,安置房住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营造浓厚的“抓落实”氛围。

      二要抓制度、抓落实。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按照郑政文〔2017 〕3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责任范围,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对安置房建设中推进装配式建筑渎职不作为行为严肃责任、强化问责。另一方面对于在安置房建设中的承建方,不按规定要求不采用装配式建筑的要列入黑名单并给与重罚。

      三要抓监督,畅通反馈渠道,做到三明确。1、明确安置房建设中采用装配式建筑内容及责任人,要公示上墙,便于监督;2、明确开通群众监督平台(举报电话、网络微信),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3、明确项目实施执行情况;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中采用装配式建筑结果要公示上墙,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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