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318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005255053/2018-000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中原区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政协提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2-29发布日期:2018-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3181号提案的答复


中原城建函〔2018〕32 号

 

签 发 人:张海林

办理结果:A   

      

 

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3181号

提案的答复

 

王伟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活动的基本保障,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城市形象、文化元素及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一些问题,现实存在,我们将尽力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克服解决。

一、设施不健全

针对部分城区主干道人行道未铺加盲道,部分医院、商场等无无障碍厕所、无障碍标志的问题,我局将加大力度全面排查我区道路、建筑物、社区等无障碍设施情况,我们将其列入每年的城区建设计划,结合旧城改造规划,逐步改造和完善。

二、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

由于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我局仅负责对无障碍设施配备施工情况进行督查监管,并依据相关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按国家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保证现场施工与设计相符。尽量做到无障碍设施与新建、改扩建工程主体进行同步施工、同步完成、同步验收。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 50642-2011)进行验收,确保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减少后期设施的破损,更好的方便老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

三、无障碍设施被挤占或破坏的问题

关于无障碍设施被挤占或破坏的问题,存在多方面原因,主要是我城区部分道路本身就狭小,自行车、电瓶车、汽车又逐年增加。由于部分居民的行为不规范,电瓶车、自行车乱停放现象普遍,有的还占了盲道位置,严重影响了盲道的作用。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但反弹现象严重,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相关其他部门加大治理力度整治。

一个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反映了城市的文明程度,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为此,我们将通过各类媒体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行为规范,同时我局将结合其他责任相关部门就建成区内人行道上乱停、乱放、乱堆现象将进行全面整治,并实行长效管理机制。我们相信随着居民行为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会有很大的改善。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也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3日

 

 

                             

 

 

 

联系单位:中原区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师伟强                联系电话:0371-67912082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提案委  

2018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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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1803181提案 建设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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