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111/2018-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 键 词:提案,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9 | 发布日期:2018-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1014号
提 案 的 答 复
王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对我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增加国民收入、解决就业,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生产力、技术创新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服务体系等方式,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一、强化政策支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尤其是抓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郑政〔2016〕28号)的贯彻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二是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成长性高、具有一定行业地位、特别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逐步完善产业链条,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惠企政策宣传,编印郑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指南、服务手册和业务指南等系列宣传册,对国家、省、市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大力宣传。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
一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二是完善财政补贴贷款扶持工作机制。完善“种子基金”贷款合作协议,扩大财政补贴贷款规模,调整合作银行,拓宽申报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帮助更多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获得贷款扶持。三是配合财政部门推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豫财企〔2015〕162号)和《郑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郑政文〔2014〕186号)等文件精神,参照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模式,推动尽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债权或股债结合的直接投资方式,服务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省、市、区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行与企业之间加强沟通对接,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帮助企业获得贷款扶持。五是建立新三板挂牌企业和拟挂牌企业登记制度,培育一批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六是积极参与郑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三、完善服务平台体系,支持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持续做好国家、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推荐认定工作,做好现有平台的检查监督和服务指导等有关工作。二是制定专门认定办法和扶持措施,组织认定一批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构建国家和省、市、区级平台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窗口平台的指导和监管。依托窗口平台引入更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咨询、技术培训等有效的服务活动。四是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工作,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引导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五是争取国家和省、市级专项资金对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给予扶持。
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我们的工作。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