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2164910/2020-0000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 文 号:牟安委办〔2018〕187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9 | 发布日期:2018-12-29 |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汽车工业园管委会:
近日,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关于我县未交付使用道路及已交付使用的部分道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整治的函》,经县政府安委会研究,按照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此函转交给你单位,由你单位负责督办,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关于我县未交付使用道路及已交付使用的部分道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整治的函》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