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20/2018-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9 | 发布日期:2018-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根据郑州市物价局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自12月28日开始,组织力量开展双节市场专项检查。
一、此次检查我委检查所执法人员成立3个检查组,重点对节日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领域,1、生活必须品价格。2、生活服务价格。3、交通旅游价格。4、商品零售价格。5、供暖和电力价格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掌握全市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二、加强提醒告诫。发放《关于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经营单位认真遵守价格政策,不得出现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并对检查发现的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三、畅通举报渠道。密切关注举报动态,及时受理、解答群众有关市场价格的咨询和投诉,第一时间处置应急突发性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春节期间,市发改委保持常态化工作态势,密切关注群众生活必需品、交通、旅游、餐饮、商品零售市场等价格情况,加强监管,开展不间断的市场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欢度节日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发改委 时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