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07511/2018-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宪法知识 | |
文 号:上安监管〔2018〕53号 | 成文日期:2018-12-20 | 发布日期:2018-12-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深入实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着力培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提高其依法依规依纪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学习考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文本)。
三、学习考试对象及考试时间
学习考试对象: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1日—12月28日。
四、考试方式
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确定试题。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考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宪法知识考试是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考试,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使每一个应试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不断提高依宪执政、依宪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在日常学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采取易学、易懂、易记的学法形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积极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推进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三)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局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考试。考试结束后,将组织考试的有关文件、考试总结、参考人员考试情况及时报送至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