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00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02 | 发布日期:2019-01-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海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年产2.2亿个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8万台医用设备及5万台轮椅项目 |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少林路与黄楼路交叉口西南角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生产规模:年产2.2亿个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8万台医用设备及5万台轮椅。主要工艺:口罩生产工艺:材料—口罩本体、耳带机制—包装—灭菌—入库;纱布块生产工艺:材料—切割—折叠—包装—灭菌—入库;治疗仪治疗带生产工艺:剪裁、缝制—穿胶丝—接线、封口—黏合—入库;治疗仪主机、雾化器、制氧机生产工艺:电源线、部件预加工—部件组装—注塑—整机组装—入库;轮椅生产工艺:下料—焊接—除锈—喷塑—塑料件注塑—装配—入库(下料—焊接—除锈—喷塑外协) |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主要为有机废气(注塑成型阶段有机废气、灭菌残气、灭菌解析产生的有机废气)、粉碎粉尘。 注塑成型阶段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 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灭菌残气和解析间灭菌解析有机废气经水吸收后采用UV光解 活性炭吸附处理(与注塑废气共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粉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2、废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分别为5.616m3/a、798.7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统一排入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各种设备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降噪、基础减振等减噪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废锰砂、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精密过滤芯、废反渗透膜、职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培养基、废气吸收废液)。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软水制备废锰砂、废活性炭、废精密过滤芯、废反渗透膜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