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0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中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03 | 发布日期:2019-0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1-04 | 废止日期 |
(招标编号:XCZB23-1702036)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1月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2] 第二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72.170000 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72.98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73.35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李转运 证书号:41008090;
中标候选人第2名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飙矗 证书号:41000680;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万友 证书号:4100603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 (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包)[003] 第三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38.81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荣耀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36.98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3名: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39.68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李飙矗 证书号:41000680;
中标候选人第2名 (河南荣耀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双立 证书号:41006219;
中标候选人第3名(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永杰 证书号:4100823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荣耀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包)[004] 第四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38.62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38.78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39.050000万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张永杰 证书号:41008230;
中标候选人第2名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万友 证书号:41006037;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旗 证书号:4100085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 (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投诉电话:67179212)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371-6229002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郑工 徐工
电话: 0371-63976573/56669785
电子邮件: 5273175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