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号(​总第179号)郑州市审计局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跟踪审计审定结果的公告

  • 索引号:005252696/2020-00002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键词:审计
  • 文号:2019年第1号
  • 成文日期:2019-01-03
  • 发布日期:2019-01-03
  • 体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第1号(​总第179号)郑州市审计局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跟踪审计审定结果的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公告)

      2019年第1号(总第1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郑州市轨道交通公司对其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郑州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经审计组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审计,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对建设过程的观察了解、对重要节点的审查关注,现将阶段性跟踪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新增或变更项目中清单缺项问题

    轨道交通4号线目前正在进行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11个土建施工标段(不含两个市政配套标段),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主要项目均通过招投标活动确定工程量清单单价及调价机制,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了部分新增或变更项目存在清单缺项问题,如中州大道站处3.5米管径污水管处做管幕施工新增的清单缺项、部分迁改项目新技术施工新增的清单缺项等。

    根据《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0.4.1.(3)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单价也没有类似单价的新增项目,应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下浮率提出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和“重新组价原则如下:1)正线车站、区间及出入场段线的定额选用的优先顺序依次为:《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市政工程分册(08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册(08年)》和《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停车场、车辆段的定额选用的优先顺序依次为:《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册(08年)》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市政工程分册(08年)》、 《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和《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同一内容定额子目套用以次序在先的定额为准,如上述定额均无适用子目,由双方协商确定”的约定。审计要求你单位及时组织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汇总整理所有缺项清单,梳理分类,提出解决方案。如需补充定额子目,应确定施工方案、工艺及人材机消耗量及时申报相应的补充子目,保证该项目成本核算的及时、合规、真实。

    (二)原清单、信息价中未提及的材料、设备价格确定问题

    根据《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0.4.1.(3).3)条“机械、材料、设备价格的确定:原清单可以查到的,按原清单执行,原清单标准中不一致的,按最低执行;原清单中没有的,参考基期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中所对应材料设备不含税单价执行;造价信息没有的,由发承包及相关方共同询价确定”的约定,审计建议需共同询价确定价格的机械、材料、设备,你单位应组织询价小组,及时组织市场询价。需求量大的,应组织联合招标,保证项目成本核算合规、真实。

    市轨道交通公司需将落实审计要求及建议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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