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6932/2019-0000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保障性安居分配信息 | |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保障住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04 | 发布日期:2019-01-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1-04 | 废止日期:2019-01-31 |
中原区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动态审核工作已开始,请纳入保障对象的家庭到社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动态审核,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 外地户籍: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本(复印件)
3、 婚姻证明(复印件)
4、 居住证(复印件)
5、 收入证明
6、 社保
7、 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二、 本市户籍: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本(复印件)
3、 婚姻证明(复印件)
4、收入证明
5、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本次动态审核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予以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