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A(2018)27号议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370/2019-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建议,答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04
  • 发布日期:2019-01-0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A(2018)27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代表们:

    你们好,我局在接到关于加大对郑州西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投入和扶持力度议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议案内容,结合我局相关业务,现将制定的相关措施回复如下:

    一、科学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依法将规划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针对目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确实无法调整用地选址的,在符合城乡规划且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通过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用地需要。

    二、优先配备土地计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向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倾斜、优先配备,全力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足时,一是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追加,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需求;二是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拓展用地空间,各地购买的复垦券优先用于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加大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

    三、加快土地预审审批进程。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依法进行预审。对项目用地的预审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跟踪服务,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全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创建“公交都市”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列入前期和计划新开工的公共交通项目国土资源联审联批工作,推动早落地、早实施。配合市政府公共交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督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节点完成计划新开工项目用地保障相关工作。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协调推进在建的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五、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用地报批进程。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报批相关政策要求,依法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对项目报批提供优先服务,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组织进行建设项目勘测定界,编报建设项目用地“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履行征地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获批后,及时与项目单位沟通,积极配合完成全部用地报批手续。

    六、对于急建的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用地保障提供绿色通道。建立沟通协商制度,解决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在用地保障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并成立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用地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开辟绿色通道,明确专门单位,确定专职人员,实时跟踪服务,对点联系用地保障工作。

    以上就是我局为支持郑州西部发展建设制定的用地保障措施,不足之处望代表们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1月4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