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699/2019-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总工会 | 关 键 词:信息公开,指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08 | 发布日期:2019-01-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二七区总工会(https://admin.zhengzhou.gov.cn/admin/index.do?_site_id_param=18)。
2.郑州市二七区总工会政务微信“二七区总工会”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