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登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9-0000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小组
文    号:登政文〔2018〕148号成文日期:2018-12-26发布日期:2019-01-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登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登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聪道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程远晓   市政府办副主任

宋  剑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法院、检察院、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农委、卫计委、法制办、畜牧中心、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程西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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