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627/2019-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建中街街道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10 | 发布日期:2019-01-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题、组配、体裁、服务对象四种目录分类方式,点击分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组配分类主要内容有:
1.领导介绍
2.组织机构
3.工作规则
4.动态信息
5.人事任免
6.规章制度
7.文件
8.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9.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10.会议
11.重点工作
12.应急管理
13.重大建设项目
14.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5.民事公益
16.新闻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政府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详细信息等内容。
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众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获取信息,也可通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及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文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索取号的,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建中街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者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