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7614496/2019-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10 | 发布日期:2019-01-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障机关干部更好地了解新政策,切实享受到个税改革的红利。1月10日,登封新区会议室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专题知识讲座活动,特邀市税务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系统讲解。
讲座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个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详尽的政策解读,同时对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时间、办理途径、汇算清缴等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的施行将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使税制更趋于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