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政策引导加快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建议”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提的建议,经过相关领导及处室研究,积极向省直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和指导,认为该建议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与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门户精神,为我们工作提出了不足和建议。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农委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紧抓“一带一路”、航空港区、郑欧班列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海空公铁多式联运、自由贸易区建设等契机,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提高服务水平,农业“走出去”水平开创的新局面。
一、坚持开放创新,支持农业“走出去”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农产品出口规模及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上半年,郑州市累计出口农产品1.276亿美元,同比增长10.49%。其中有喜万年、华润五丰、思念、旭日等12家企业出口量超过百万美元,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得到了大幅提升(全年数据未统计出)。二是品牌化发展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截止目前,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共计32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5个、绿色食品112个、有机农产品24个以及地理标志9个。培育了“三全”、“思念”、“好想你”、“白象”等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和上市企业。“郑”字号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打响,郑州市出口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日益增强。三是农产品出口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出台了《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升级实施意见》和《郑州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意见》,今年累计投入1亿元贴息、1亿元保险补贴和5亿元担保补贴资金,重点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绿色标准化可追溯“菜篮子”工程、绿色食品加工业提升工程等四大工程,全市农产品出口企业现已发展到20多个大类众多品种,初步形成了中牟大蒜、供港蔬菜、脱水蔬菜、新郑红枣、速冻食品、芦笋罐头、供港活猪、畜禽产品、鸵鸟制品、蜂产品、食用油、双孢菇、啤酒、面粉及制品、水产品、花卉、种子种苗、木地板等为特色的农产品出口格局。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占据主导,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逐步形成。
二、坚持政策引导,支持农业“走出去”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注重牵线搭桥,积极引导农业企业“走出去”。通过举办各种节会和展会,加大我市农业资源、企业、农产品、技术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动员组织三全、思念、好想你、白象、雏鹰、蜜乐源、经研银海、万邦、富景、育林控股、陈寨花卉集团等11家企业参加第十二届国际投资洽谈会,并组织相关企业赴省农业厅进行豫台绿色农业合作交流邀商活动。通过积极对接沟通,荥阳市汉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台商资源国际集团就荥阳黄河彩虹谷田园综合体项目、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与台湾海峡农业基金会就蜂云汇蜂蜜农庄休闲观光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11月份,组织河南新澳进出口有限公司、郑州市哈桑穆斯林有限公司到上海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鼓励三全、好想您、万邦等10家企业申报农业部国际对外合作项目,在境外合作项目上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立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基金,由郑州担保公司牵头,组织四季胖哥、金苑粮油、华罗家禽、兰博尔、龙福、三木绿源等7家企业到塔吉克斯坦农业园区进行考察,目前正在和塔方洽谈政策支持和合作细节。二是开展农业境外投资信息采集工作。对全市对外农业投资信息进行采集,积极参加农业厅组织的境外投资企业信息采集培训,指导万邦、天邦、经研银海、航空港区花卉、九来福等5家企业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境外投资信息采集。全面摸查我市现有农业企业对外合作的经营底数、合作状况、潜在空间和发展意愿,积极跟进国际经济发展态势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战略部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外向型农业企业开展域外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带动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及加工设备出口。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郑州市支持农业“走出去”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以及重要农产品供应的需要,也是调结构、转方式、创新农业发展方式,缓解国内农业生产资源短缺,改善农业生产环境的需要。但是农业“走出去”是实施农业国际化的薄弱环节,正如您所提出的,郑州市支持农业“走出去”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农产品“走出去”规模偏少、质量不高。受出口国家关税壁垒、农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出口规模不大,且有逐年下降的趋势。2017年我市出口农产品2.8亿美元,下降30.0%,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0.8%。从农产品出口的结构看,我市出口的农产品多为大蒜、蜂蜜、蔬菜等初级农产品,产品附加值低,多数产品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出口额相对偏小;出口企业规模小,精深加工能力弱,农产品的品质、档次、附加值、科技含量均较低,不利于出口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二是政策支持不够。目前,我市还未编制中远期农业“走出去”规划,未设立专门的农业“走出去”扶持资金,企业走出去动力不足。三是信息服务不够。在企业出口创汇及农业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政府在提供法律保护、政策引导、制度保障,以及税收、融资、信息和咨询服务服务等方面的功能还不健全,出口营销渠道也有待拓展。此外,针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市场开拓、国际营销、监测预警、技术推广和咨询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机制尚未形成。
四、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以“一带一路”国家倡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等为指导,将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25国作为重点区域开展农业区域合作,编制郑州市农业对外开放(含农业“走出去”)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利用郑欧班列、空中丝绸之路等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海空公铁多式联运、自由贸易区建设等契机,加快推动中外农业经济交流。探索出台相应鼓励政策,鼓励郑州市农业企业走出国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经验银海、万邦、航空港区花卉等已经“走出去”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抱团出海”的方式“走出去”,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结合商务、工信等部门,研究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设立专项资金,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大力扶持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优惠贷款,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农产品出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建立农产品出口的生产养殖基地,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二是探索设立农业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支持“走出去”的农业企业利用国外资源,拓展国外市场。三是发挥郑州农业担保公司资金杆杆放大作用,对“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的农业企业同等享受郑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
三是强化信息服务,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一是和商务、工信等部门联合,建立统一的“走出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免费向企业开放。对已经走出去的企业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咨询服务,加强沟通协调。对有条件走出去或有走出去愿望的企业要及时提供相关国家的投资政策、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更好更快地走出去。二是加强农产品国际营销。利用国内外交易会、博览会等,积极组织我市农业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各种形式的民间对话和考察活动,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将郑州市的特色农产品推出去,推出国门,提高其知名度,让郑州市的农业外向型企业参加制定更多的国际标准。
四是积极服务引导,调动农业企业“走出去”积极性。积极谋划举办农业对外合作培训班、协调聘请成功“走出去”的企业,为有意向的企业开展培训讲座,提醒企业注意可能发生的风险,帮助企业借鉴成功经验,最大程度规避对外投资风险,以充分调动优势农业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加大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人才引进及培养。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制定农业对外开放人才培育计划。加大对农业行政领域、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农业外向型企业的国际贸易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扶持力度,扩宽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加强与国外农业机构和农业专家的合作交流。
2019年1月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农委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闫焕玲 联系电话:67170700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协提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