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鹏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农村居住环境,建立农村公共环卫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求各地要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到空前的高度,将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五项重点任务之一,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也是高度重视,王国生书记在省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陈润儿省长亲自挂帅,出任农村人居整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省委农办具体负责,出台了《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14号),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围绕解决好农村静、绿、美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夯实各级责任,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市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8号),出台了《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6号)。一是提出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的三年的行动目标:
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长效机制,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扩大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通过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达标验收。
2019年,建立成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推广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普遍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是明确了农村垃圾整治主要开展的工作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县(市)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的模式,乡镇要合理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厂,完善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村庄应按照不低于人口总数2‰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2019年年底前,五县(市)通过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达标验收。到2020年,在郑州市东、南、西分别新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新密作为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其他县(市)要借鉴学习,跟进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全市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各县(市)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团队运作、强化监管考核”的运行机制,实现管干分离。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各县(市)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019年1月1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邮编:450006
联系人:曹杨军 联系电话:19939709650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 市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