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A(2018)56号议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090/2019-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4
  • 发布日期:2019-01-1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A(2018)56号议案的答复

       

    郑州市林业局文件

    郑林建字〔2018〕2号          签发人:崔正明

                                                       办理结果:A

     

    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A(2018)56号议案的答复

     

    段祥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沿黄生态防护林带保护利用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林带的建设及现状

    沿黄生态防护林带,是2003年市委、市政府规划实施的《郑州市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中的“一屏”,历经2003、2004年两年建设,在黄河大堤两侧建设了黄河防浪林、生态防护林,自惠济区向东,沿黄河大堤两侧宽500-1000米,长79年公里,栽植的树种主要是杨树。目前杨树林带已完全郁闭,在郑州市北部形成了一道生态防护屏障,对于阻挡北部风沙和稳定郑州市的气候发挥出了重要的生态作用,同时也改善了黄河大堤周边的环境,使黄河大堤沿线成为广大市民休闲游玩的好去处。

    随着林子的郁闭,原来2×3的株行距,林木出现了密度过大,通风透光条件差,树种长势减弱,加上自然灾害和长期无人管理,使部分林木出现了枯死。为改变这一状况,2011年市政府通过奖补,由惠济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在江山路至前刘村之间,规划建设了滨黄河森林公园,对过密的林木进行了间伐抚育,修建了林中步道,配建游园设施,改善了林分生长状况,提升了景观,提高了林带的综合效益。

    由于缺少必要的管护资金和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确实存在您在提案中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后续缺少管护资金和有效的管护机制,林木的管护和配建设施的管理工作跟不上,很多年设施久失修和损坏,林内私拉乱建、乱侵乱占和乱堆乱放垃圾、杂物较多,致使林内环境较差;二是原有的补偿政策(郑政文〔2003〕149号)已到期,而且一直补偿标准没有提高,群众管护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三是树种单一,生态失衡,除了杨絮污染外,每个还造成大量的病虫害发生。

    一、关于提案中的建议采纳情况

    提案中提出的三个方面的建议,非常中肯,而且符合林带的实际。

    (一)加大政府投入,提升管理水平

    惠济区境内的沿黄生态防护林带已于2006年纳入了省级生态公益林,已实施严格的采伐限额管理。按照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不允许进行商业性采伐和皆伐,抚育间伐强度也被限制在15%以内。2015年,惠济区林业局组织实施了抚育采伐,但因间伐强度不得超过15%,目前林带仍显得很密。

    按照属地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惠济区政府和林业部门,加强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安排专项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人员,建立有效的管护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科学规划,增强综合效益

    根据《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生态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将按照“五大生态系统”,将重点规划建设沿黄一带,在沿黄规划建设“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全面提升沿黄一带生态景观。目前市政府已责任市规划局正在编制沿线提升改造方案,整合沿黄各项规划,将建成以林木、自然和人文资源为依托的滨黄河生态景观带。

    2017、2018年市政府两次将沿黄林带的提升改造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方案,同时市林业局印发了提升改造导则。但由于沿线管理部门复杂、战线长、各种规划均在编制当中,所以目前无法落实。下一步将待整体规划编制完成后,依据规划和责任分工进行重点提升改造,以提升景观效果。

    (三)建立生态补偿因素

    沿黄生态防护林带,从开始建设市政府就制定了补偿政策,即依据郑政文〔2003〕149号,林带占地每亩每年补助45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2/3,县财政承担1/3。这在当时交农业税的情况下,在全国都是较高的补偿标准。后来又划入省级公益林后,省财政每年每亩给予5元的生态补偿,目前已提高到了15元。

    郑政文〔2003〕149号,奖补8年,到2011年已到期。但为了保护这片林子,市财政并没有取消这项政策,一直持续奖补到了2017年,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原补偿政策停止执行,启动了生态防护林区划界定工作,拟把重要生态区位的防护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市县两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每亩补偿600元(市财政承担240元,县区财政承担360元)。2018年又修改了这一标准,印发了郑政文〔2018〕14号,明确将沿黄河生态防护林带纳入市级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8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

    这项工作,市政府已于2017年进行安排,经过两年的区划,目前结果已汇总出来。下一步,将尽快向市政府汇报区划成果,协调追加补偿资金,下拨各县区,然后由各县区下拨给农户。

    二、下一步工作

    市林业局将积极与惠济区政府、林业局进行沟通,对提案中的建议深入研究,细化落实。

    一是积极支持市规划局做好沿黄一带的规划,争取把沿黄一带防护林纳入整体规划,进行重点提升改造。

    二是积极协调省林业局,对沿黄林带提升工作争取政策支持。

    三是督促惠济区政府和林业局,对沿黄防护林带加强管护管护工作,及时修枝抚育、清理垃圾,研究建立管护机制。

    四是积极向市政府做好汇报,同时协调市财政部门,尽快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拨。

     

    2018年12月1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林业局     邮   编:450015

    联 系 人:毛训甲          联系电话:67882815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选工委

     

    郑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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