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103/2019-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关键词:建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2-24
  • 发布日期:2019-01-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框架拉大,城市用电量的快速增长,各种破坏电力安全运行的违规、违法问题日益严重,危害程度也越来越大,对我市电力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市政府也十分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多次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部署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市工信委积极作为,协调安监、建委等部门,全力作好电力设施保护。一是积极与县(市、区)政府沟通,明确了各县(市、区)电力保护工作管理部门。二是建立了工作机制,加强了沟通联络。通过市政府安委会工作机制,交办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两次400多个,督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安全隐患治理。三是努力作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市电保办和各县(市、区)电力保护部门,与市供电公司一道,积极协调,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2018年全市处理电力线路通道内隐患3700处,修剪树木42000多棵,新安装悬挂警示牌25600块,治理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防尘网136处1200万平方米,全年与相关施工单位签署安全协议2670份,各县市联合执法7次,拆除及加固彩钢瓦房496处,下发安全通知单2670份,函件39份,市电保办下发整改通知函件35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目前,我市还没有专业的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电力执法方面还有些弱化,从行政上机制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我委向市编办进行了报告,要求建立专业的电力行政执法机构,但由于当前处于机构改革期间,还没有明确的答复。我们将继续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工作,取得市领导的支持。

    今后,市工信委将继续努力,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能,确保全市电力安全运行及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018年12月2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工信委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王渝              联系电话:6717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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