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50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7
  • 发布日期:2019-01-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502号提案的答复

    李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农村)建设管理指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完善和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的问题,是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的工作。

    2018年11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社区党建基础保障的若干意见》(郑办〔2018〕40号)文件,文件明确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40平方米的标准同步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并对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规划布局、移交、验收和管理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文件明确服务中心要坚持一室多能、一室多用、服务优先、兼顾办公的原则,突出党的工作阵地和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最大限度为居民提供服务和活动场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要符合“十个一”的标准和要求,即:一个社区工作办公室(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办公室)、一个党群服务大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个多功能会议室(可兼作党员活动室、市民学校、社区防灾减灾等活动场地)、一个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远程教育站点(社区信息中心)、一个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室)、一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个社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四点半课堂)、一个社区综治服务中心(含社区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心理疏导室)。目前,新建住宅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设,老城区的社区由于受到建设空间的限制,目前正在积极改进。

    为提供优质社区服务,不断加强社区服务能力,2015年7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郑办〔2015〕29号)文件,明确提出了积极构建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和志愿机制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鼓励在社区设立金融服务、共用率业服务,便民店、标准化菜店等便民服务网点,加强和规范社区物业服务,培育新型社区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推动驻区单位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目前,郑州市正在积极推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与教育、规划等部门沟通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王海强                  联系电话:67177608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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