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17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建议,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7
  • 发布日期:2019-01-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17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袁晓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建设支持力度

    先后制定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4〕36号)、《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办〔2017〕1号)、《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郑民文〔2018〕7号)、《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郑政办〔2018〕34号)等惠老助老政策文件,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了奖补扶持机制,规范了养老人材服务标准,为养老服务人材的培养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放开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民〔201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推动全市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修改完善了《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郑民文〔2018〕7号)。加大了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和奖补力度,取消了诸多限制条件,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注入新动能。一是提高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标准提高了2倍,改建床位由原来的每张2000元提高到6000元;自建床位由原来的每张3000元提高到9000元。二是提高了床位运营补贴标准。收住自理老人床位运营补贴由原来的150元提高到200元;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床位运营补贴提高到300元。三是建立了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对服务老年人满一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满1年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满5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四是建立了示范性机构奖励制度。为鼓励养老机构争先创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整体管理服务水平。每年对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满意度高,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5万—10万元的奖励。五是取消了床位运营补贴的两项限制条件。床位运营补贴取消了郑州市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面向社会收住的所有老年人,均可享受床位运营补贴;缩短时间限制条件,入住时间由必须满3个月减少到当月入住满15天以上。 六是给予营利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打破政策壁垒,对养老机构的各项补贴政策全部取消了营利非营利限制,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经营的机构享受同等的补贴政策。

    三、开展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教育制度

    重点支持郑州市卫生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市属职业院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膳食营养等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市属医院和知名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加强营养配餐师、保健按摩师、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逐步建立财政补贴政策,对开设有养老服务专业并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学校、市级以上养老护理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备购置和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给予补贴。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建成10个健康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8%以上,完成1000名各类医养结合人才的培训。

    三、健全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

    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按从业年限1 ~5年、5~10年和10年以上分别给予养老护理员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的岗位补贴,合理确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工资指导价,加大职业培训,打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上升渠道。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等评比活动,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完善职业技能能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职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到2020年,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形成相对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四、共享信息,加快推进养老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和德国蕾娜范等知名养老机构的合作,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专业人才,逐步完善包括专业化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在内的健康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设立“养老领军人才”荣誉称号,打造一批由养老领军人才领衔,成熟、稳定、高效的养老创新创业团队。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和养老服务人才统一评价机制,建设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库,对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服务,为健康养老服务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到2020年,信息库入库人员10000名,培育引进高端管理人才50名左右。二是加快健康养老服务大数据大平台建设。构建市、县(市、区)“两级平台”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 “三级网络”。在市级层面,构建统一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的“综合为老服务数据库”,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康复护理指导、健康管理咨询等服务。2018年,基本建成县(市、区)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30%以上的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开展服务运营试点。到2020年,全市健康养老服务“两级平台”、“三级网络”基本建成,80%以上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市级财政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建设奖补,县(市、区)级平台奖补30万元,街道(乡镇)级平台奖补15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梁国江                  联系电话:67178173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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