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49502927/2019-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冯办〔2019〕4号 | 成文日期:2019-01-18 | 发布日期:2019-01-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冯堂办事处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冯堂办事处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冯堂办事处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郑安委办〔2019〕3号)通知精神,深刻汲取巩义市“12.21”自建窑洞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好我办事处排查整治工作,杜绝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管委会领导批示要求,决定在全办事处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深入全面地对农村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农村自建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要求
从办事处实际出发,各行政村为第一责任主体,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履行对村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和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加强排查整治。各行政村要负责对村民自建房屋申请进行审查,组织验线、排查村民房屋建设安全隐患等工作。各行政村要迅速将《通知》排查精神层层落实到每个村民组每一户,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对农村自建、改建、扩建房屋、窑洞等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不放过一个施工现场,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实现排查全覆盖、整治无死角。
三、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办事处范围内农村自建、改建、扩建房屋、窑洞,2018年度危房改造工程。
(二)排查内容
一是在建农房规划许可、施工队伍资质、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情况等;
二是地基基础、承重结构、临时用电、砌筑墙体、安装预制楼板,安装拆卸模板、搭拆脚手架等重要环节质量安全情况;
三是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房屋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四、实施步骤
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各行政村逐户进行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档案台账。
检查阶段:2019年1月26日至2月2日,由城建办牵头组成检查小组,对各行政村排查情况进行检查。
整治阶段: 2019年3月底前完成。根据前期排查结果,明确整改责任、目标和措施,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进行整改,坚持跟踪监管,彻底消除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组织精干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自建房屋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认真排查整治。各行政村要组织农村自建、改建、扩建房屋、窑洞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要客观、公正反映本辖区内房屋安全使用和管理情况,建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档案。对于基层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各行政村要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整治。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行政村要切实增强房屋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房屋所有人立即停止使用,迅速撤离;对已鉴定为危房的,应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落实应急抢险加固工作;对疑似危房,要及时启动应急评估和鉴定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对存在严重破坏房屋主体安全结构的,要及时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反映,坚决予以查处。
冯堂办事处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政 委:沈保峰 党工委书记
组 长:孟智勇 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冉志洁 副书记
赵景海 副书记
陈长宏 纪工委书记
赵峰奎 副主任
冯春玲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晓冬 副主任
曹小省 副主任
李 森 副科级干部
田恒瑞 副科级干部
牛 冰 副科级干部
蒿中亚 副科级干部
王明玉 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志刚 党政办主任
王全生 城建办主任
马书强 安监办主任
贺翠娥 财政所所长
李惠敏 信访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地点设在城建办,田恒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