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索引号:005252143/2019-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报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8
  • 发布日期: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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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粮食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018年,我局在省粮食局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全省粮食政策法规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目标任务,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推进政府工作程序化和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统筹谋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推进法治政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新形势和市政府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局党组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确立了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思路,即: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粮为主线,以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重点,突出“七项重点”,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增强粮食部门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为加快推进粮食流通科学发展、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全市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

    2、注重统筹安排。一是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纲要》的重要内容和丰富内涵,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学习,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机遇意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纲要》的执行力。二是深入研究贯彻《纲要》的具体措施办法,在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梳理职能,厘清职责,寻找抓手,量身定做符合粮食系统实际的贯彻《纲要》实施意见。

    3、强化法治思维。通过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粮食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认真贯彻干部学法的精神要求,制定了《郑州市粮食局领导干部2018年度学法计划》,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将普法教育列为粮食中心工作内容之一,实现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落到实处。二是法制及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工作实际中,注重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执法者明了于心,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组织机关全体参加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4、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把依法行政工作做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这个目标,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粮食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管粮体系建设。年初召开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布置年度重点工作,强调全市粮食系统要认真坚定不移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分解,明确时间进度,力争在方式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推进上求实效。

    5、强化督查落实。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取得的实效为核心,以事关依法行政工作全局的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定期对相关处室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督促整改,其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和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围绕改革,深入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落实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强化审批监管。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日清周结工作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从行政审批向一般管理和主动服务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事前、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在服务质量上,由间断改进向持续改善转变。着力推进粮食行政审批的监管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活动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中,每一项审批程序都形成一个由标准执行、运行记录、问题反馈、评价改进、监督跟踪组成的“回路”,保证标准体系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提升了办件质量,真正实现“审批有人负责,服务有章可循,办件有据可查”的良好局面,在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多次被审改办通报表扬。

    2、优化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18年市本级受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19家,其中到期换证3家,变更5家(变更法人3家;变更名称1家;变更地址1家),新办证11家。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和效能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规范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在原有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展便民服务项目。推进互联网 工作,通过QQ、微信咨询服务,公开QQ、微信咨询号码,向申请人实时送达申请所需资料明细及注意事项。推行审批结果告知服务,受理件办结完毕,审批通过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免去群众跑窗口的麻烦。推行有效期到期温馨提醒服务,防止服务对象因错过延期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粮食收购资格申报者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公开程序和内容,合格一家,受理一家,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按时发放《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文明服务,热情接待申请人,服务主动周到,做到了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新调整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同时,结合梳理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执法实践,制定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优化执法权力运行程序,简化行政相对人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流程图通过我局网站和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4、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对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快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加强清单运行的监管,建立了运行监管、联合督查、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研判会商等办法,推动各处室各部门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内部行政权责运行机制,实行痕迹化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纠错,保障清单事项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行。严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对因法律、法规变更或者落实上级政策等引起的行政权力事项变动进行适时调整。

    三、提质增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机制,稳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先后出台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考核办法,规范了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建立了法律顾问考评和退出机制,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动态管理。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方式、内容不断拓展和创新,充分发挥了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标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把关,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及时率达到100%。2018年共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有效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3、落实服务承诺。强化服务理念,向全市粮食经营者作出以“四个坚持”为核心的庄严承诺:坚持执法依据公开制,以多种载体和形式公开郑州市粮食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责任追究、投诉举报方式和相关制度;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核查,对粮食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法人员模范遵守行为规范。我局设立并公开了投诉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粮食经营行为进行举报。我们还加强了层级监督,形成一把手、主管领导、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纪检监察室层层监督机制,同时认真接受郑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

    5、依法确定粮食流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局“三定”方案,明确和规范了决策程序和规则,将编制粮食流通行业发展重要规划,提出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政府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管理,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以及收储、动用的建议,与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度、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和调整等方面内容纳入了粮食流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和内容,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以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研究制定做好2018年世界粮食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此次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并提出具体要求。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充分认识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强化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专家讲学、座谈交流、干部自学、知识测试等方式,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地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实到位,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进一步增强了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3、大力推进粮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围绕年度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指导、发放粮油科普宣传手册及节粮小器具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节粮减损知识;向粮食经营者发放粮食法规和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待咨询150余人,树立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以行政指导为抓手,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郑州市粮食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案》,在粮食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涉粮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推进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转变执法工作理念,以服务对象所盼所需为出发点,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向刚柔并济转变。推行“教育为主、监管为辅、规范在先、查处在后”的执法方式,实行温情执法,多亮黄牌,少给红牌。实行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围绕全市粮食系统各单位如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过程中的特色和亮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研讨会,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通过思想观念的转变,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确保了我市粮食市场“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形成了公平、公正、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2、认真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及行政执法证年审制度,及时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举办全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加强培训的同时,在粮食依法行政工作队伍中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五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加大对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的落实力度,要求执法人员进入企业检查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努力推行文明、理性执法。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行政投诉案件,较好地维护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探索,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依法管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在有效调处各种社会矛盾,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将关口前移,即每次集中开展执法活动前,我们都将本次执法检查活动的目的、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违法处理和检查要求等内容进行汇总明确,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要求人手一份,熟记心中,以避免、减少违法违规事件发生,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为我市粮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2018年我局3起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且无一败诉。

    总的来看,我局按照省粮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虽然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流通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认真分析粮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的大局,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粮”,努力把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确保粮食流通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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