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089/2019-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23 | 发布日期:2019-0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区传媒110千伏线路工程电缆排管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区传媒110千伏线路工程电缆排管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8)131号;
2.3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2.4项目概况:本工程由传媒变北侧110千伏出线隧道向北穿渠南路至渠南路北侧红线外10m处,向西沿渠南路北侧下穿雪松路、站前大道后至西四环东侧已建220千伏瀚海变出线电缆隧道处对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6预算金额:1559.65万元;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至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楼42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交付,售后不退,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费用另计(如有)。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5)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声明(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9)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
(10)“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网页打印版;
(11)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保证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一致。
其他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成册,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2月19日上午9点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与金梭路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北)。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71-67129350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院A座4层
联 系 人:孙女士 苟先生
电 话:0371-56788119 18937196690
2019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