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59247/2019-0002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公示,影响评价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23 | 发布日期:2019-0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恒丰科创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恒丰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乔松街西侧、如云路北侧,拟建设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恒丰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2016年取得环评批复,因项目后期拟引进项目使园区产业定位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发生重大变更,该项目属于重新报批。
|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机械滤网 静电复合式净化器 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处理后沿专用烟引至房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离子氧除臭装置处理后沿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建设统一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及拟引进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危险废物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合理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越发办公区2号楼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