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9980134/2019-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关 键 词:财政,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23 | 发布日期:2019-0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本辖区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职责;
3.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4.负责辖区内国家、省、市干线公路和县乡道路、桥梁工程的对接、协调和服务;
5.负责提出执法计划及要求,会同综合执法局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工作;
6.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物:综合处、运输处、交通处、路管处
下属单位:道路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设施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交通委部门机关及归ロ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职工36人,离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18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89.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18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94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965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10101.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537.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965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189.9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181万元,增加了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增加了16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及防汛救灾、行业安全演练经费、移动式多相位太阳能信号灯购置及标识标线制作、农村公路大中修等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8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6万元,占0.46%;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占0.23%;交通运输支出10101.47万元,占99.13%;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37.94万元。
1.人员经费42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10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交通委运行经费安排108.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公用经费10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9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69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移动式太阳能信号灯,数量35台,共计89.81万元;
2.两客一危及重型车辆监控平台项目购买办公家具,数量8个,共计0.88万元;计算机、液晶显示屏及防静电地板,数量17台,共计8万元;
3.出租车考场建设项目购买一批固定资产,正在招标采购进行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无
九、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