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郑州市市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情况通报

索 引 号:553165075/2019-0008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郑人社办〔2019〕21号成文日期:2019-01-23发布日期:2019-01-23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郑州市市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与管理办法》(郑人社职业〔2011〕32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年检通知》(郑人社办函〔2018〕190号)的要求,在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自查基础上,我局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度检查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全市共批准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5个。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我局于2014年向全市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印发了《郑州职业技能鉴定实用手册》和《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手册》等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开展鉴定工作,组织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培训,严格审核职业技能鉴定方案,并由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直接选派督导员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从全市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的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鉴定所(站)在岗位设置、规章制度、设施设备配置、考评员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有部分鉴定所(站)的鉴定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年检评估结果

(一)合格鉴定所(站)

郑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42个所(站)年检材料齐全,年检评估结果为:合格。

(二)整改鉴定所(站)

郑州市荥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23个所(站)存在未参加年检、缺年检材料等问题,年检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把质量作为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高度重视鉴定质量工作;要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职业资格管理和鉴定实施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队伍;要强化鉴定考试纪律,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要注意有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存,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评定为年检整改的鉴定所(站),自通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整改期满,二次验收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中的“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修改为“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的决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采用行政备案制度,全市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不再进行换发,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目前仍暂按原政策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待新的相关政策出台后遵照执行。

  

附件:1.2018年合格鉴定所(站)年检名单

2.2018年整改鉴定所(站)年检名单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 附件1:2018年合格鉴定所(站)年检名单.doc
  • 附件2:2018年整改鉴定所(站)年检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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