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街区2018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索 引 号:798230648/2019-00219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机构:上街区自然资源局关 键 词:土地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1-24发布日期:2019-01-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上街区2018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上街区2018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1267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土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用(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万元/公顷)

武庄村村民委员会

水浇地

0.4873

90

10.89

1.95

农村道路

0.1100

90

10.89

-

东柏社村村民委员会

水浇地

10.2931

90

10.89

1.95

农村道路

0.2392

90

10.89

-

肖洼村村民委员会

水浇地

0.6077

90

10.89

1.95

农村道路

0.0308

90

10.89

-

二、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安置费用

社保费用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费

合计

武庄村村民委员会

53.7570

6.5046

0.9052

据实补偿

61.2118

东柏社村村民委员会

947.9070

114.6967

20.0716

据实补偿

1082.6753

肖洼村村民委员会

57.4650

6.9533

1.1850

据实补偿

65.6033

三、地上实有附着物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四、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西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上街区国土资源局。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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