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9-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24 | 发布日期:2019-01-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12月,我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7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26.1亿元,增长7.5%。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
1-12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同比增长25.1%。在城市综合体正上豪布斯卡开业因素的带动下,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长80.3%,日用品类增长32.6%,烟酒类增长5.1%。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良好势头
1-12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同比增长42.1%。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类同比增长1.1倍。
三、交通类商品销售下滑
1-12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来看,受限行政策影响,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居多致使传统汽车零售额同比下降19.8%。受地铁10号线修建影响,部分加油站无法营业,石油及制品类同比下降28.6%。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1-12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体育娱乐用品同比增长3.3%,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保持基本稳定,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