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可以搭建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和具体项目对接平台的提案答复(编号:20180304号)

  • 索引号:005252522/2019-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24
  • 发布日期:2019-01-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政府可以搭建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和具体项目对接平台的提案答复(编号:20180304号)

    赵国卿委员:

      您提出的“政府可以搭建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和具体项目对接平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政府可以搭建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和具体项目对接平台”的建议,非常符合目前需要,市政府也已经开始着手开展此项工作。2017年,为构建我市支持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助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郑政办文〔2017〕64号)、《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郑政办〔2017〕131号)、《关于成立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郑政文〔2018〕34号)等相关制度文件,拟设立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该基金采用“专项基金 子基金”架构设立,专项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

      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基金作为郑州市市级运作平台,将主要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战略定位,通过市、区(县)联动、基金、项目、产业联动和与金融机构联动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和基金的资源整合功能,为我市产业发展导入资本、技术、品牌、人才、市场、渠道等优势资源,推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实现产业突破性发展,提升郑州综合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带动力。

      目前,首期100亿元的中心城市产业专项基金已完成募资67.5亿元,下一步,将尽快拟定合伙协议,进行工商注册。基金完成注册后,将发挥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政策、业务撮合、项目咨询等服务。

      针对您提出的“设立过桥贷款”建议,我们也进行了专门研究。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职能,需要专业机构运作。财政部门作为政策制定部门,为破解我市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缓解企业融资成本过高和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等问题,已向市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设立民营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贴息、奖励、资助等方式,鼓励有实力的民营龙头企业,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应急互助转贷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短期应急转贷服务。

      二是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与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衔接机制,通过发挥基金资源整合功能,支持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创新优势的民营企业,实施产业链核心企业引入、产业并购整合,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核心竞争力。积极鼓励基金和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模式,把民营实际需求和金融资源深度对接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是构建民营企业的风险分担机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增加郑州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联盟等方式,提升其担保能力和专业化运作水平,分散投资风险,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各类民营企业投资力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四是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进行资金支持。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来郑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由中心城市产业基金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对能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带动重大创新平台落户的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积极鼓励基金和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模式,把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和金融资源深度对接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目前,上述意见已基本被市委市政府将要出台的《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采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企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基金管理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