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公立医院就医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8)225号)

  • 索引号:005252522/2019-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24
  • 发布日期:2019-01-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公立医院就医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8)225号)

    张自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公立医院就医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为了解决郑州市区公立医院地方小、病人多等日益突出的看病难问题,我市在港区、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等分别建设了儿童医院东区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区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改扩建、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市中心医院高新区医院、郑州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市第六人民医院肝病医学中心、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项目、市八院迁建、市十院迁建、市中医院港区医院项目以及宜居健康城项目等一大批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概算总投资81亿元。

      目前,在市内各大公立医院确实存在人多车多停车难的问题。经过我们与有关医院沟通了解,有些医院院内地方小,没有建设立体停车场的条件。截止目前只有市第一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已经立项,正在实施中。

      根据近期修改过的《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当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其中对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规定,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编制、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根据以上新规定,停车困难的公立医院可以根据本医院实际情况,建设立体停车场或者其它建设方案,直接向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财政将根据发改委的投资计划尽快拨付资金。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民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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