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扶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8)039号)

  • 索引号:005252522/2019-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24
  • 发布日期:2019-01-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加强扶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8)039号)

    景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扶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的议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事关中原经济区建设总体战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41号),为加快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登封市制订了《登封市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谋划了包括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产业、景区开发建设、古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等6大类36个项目,以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示范工程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构建以文化、旅游等高成长性服务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市财政局2016年根据《登封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扶持资金的请示》,向河南省财政厅申请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扶持资金,河南省财政厅下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扶持资金1000万元,支持登封市市设立专项引导资金,统筹用于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郑州市政府同意拨付河南省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扶持资金郑州市级资金2000万元。

      您所提出的“建议郑州市财政2018年至2020年列支扶持登封建设示范工程的专项引导资金”,我们建议有以下三点:一是可由登封市政府根据实际需求继续向郑州市政府申请扶持资金;二是对之前拨付的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形成报告;三是郑州市财政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4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郑政〔2014〕49号)文件精神一如既往对登封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进行支持。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事业工作的关心。

      感谢您对我市华夏历史文明传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相关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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