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A﹝2018﹞69号议案的答复

  • 索引号:758356828/2019-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07
  • 发布日期:2019-01-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A﹝2018﹞69号议案的答复

    董金泉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力度”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实际,现就关于政银企合作和信息平台建设答复如下:

    一是融资担保问题。年初以来,市政府金融办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补充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双创增动力十六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文件规定,先后分别为121家中小企业落实奖补资金835万元。重点推出了由国寿财险牵头,联合7家保险公司组建的国内首个“共保体”,具有提高中小贷款整体承保能力、分担贷款承保风险、降低保险费率的独特优势,能够起到集群担保和增信作用,有利于实现银保企三方的互惠共赢。并与郑州银行合作在高新区开展中小科技创新融资试点。同时,利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间歇性资金作为引导资金,与专业机构东海证券合作设立了我市第3只小微创投基金——郑州双创投资基金;目前已为60家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投资5亿元,其中2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帮助和支持郑州市260家企业成功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2月25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制定下发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将增加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联盟等方式,提升其担保能力和专业化运作水平,分散投资风险,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各类民营企业投资力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设立规模30亿元的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针对种子期、初创期民营企业“首贷”“首保”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贷款授信和50万元贷款贴息。同时,加强信贷保险支持。对银行机构向无贷款记录的民营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按年度发放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开展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创新险种的保险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民营企业按照补贴政策给予保费补贴。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等。

    二是信息平台建设问题。2012年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8号),提出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规划,经省工信厅筹划研究和项目申报,2014年出台了《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指南》,提出建设省枢纽平台、各市综合窗口平台以及相关产业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功能互补、服务协同。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模式,指导建立了郑州市综合窗口平台,近几年,开展了投融资、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累计服务企业达2900余家次。同时,积极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为下步增强省市平台综合功能夯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对窗口平台继续进行调整完善,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使平台汇集创业孵化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社会优质资源,强化科技金融、技术创新、创业辅导、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信息化、培训、市场开拓等线上线下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开展更加精准的服务。

    总之,随着各项利好政策落地实施,我们将协同有关单位对担保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窗口平台效应,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政策支持、信息共享等服务,努力开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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