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对县福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 索引号:005294984/2019-00089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键词:审计
  • 文号:牟审投报〔2019〕12号
  • 成文日期:2019-01-25
  • 发布日期:2019-01-25
  • 体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审计局对县福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百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22日,对中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施工起点位于县殡仪馆东,顺接本项目第一标段终点,起点桩号为K2 400。终点位于Y062交叉处,终点桩号为K6 200,全长3.8公里。该工程设计路基宽度为25米,行车道宽度为18米,人行道为7米,全线采用二级公路城镇段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60km/h。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于2017年1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2月3日。合同价款:38008786.93元。

    (三)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3月28日,实际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7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38008786.93元;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38092121.67元,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37366679.35元(合同内送审金额比合同金额低642107.58元,主要是扣减平交路口、高压管、线缆、接头、扣减标志板、护栏扣减金额为642107.58元),合同外送审725442.32元(工程施工终点后增加工程量金额为167745.73元,变更签证调整边沟涵增加金额99515.71元、变更签证增加收水井增加金额92142.84元、变更签证路口增加路灯增加金额99524.5元、变更签证标志牌标线增加金额67770.66元、变更签证弃土坑边便道增加金额99146.11元、变更签证殡仪馆便道增加金额99596.77元)。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工程结算价36902617.54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百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百瑞基字结审〔2019〕007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189504.13元。

    经审计,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工程送审结算价38092121.67元(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37366679.35元,合同外送审金额为725442.32元);审定36902617.54元;审减1189504.13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配套执行的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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