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038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9〕14号 | 成文日期:2019-01-28 | 发布日期:2019-01-28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自2019年1月21日至23日,对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位于刁家乡辖区,依据批准的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刁路-宋家公路改建工程,全长1.5km,其中:新建路段长1.1km,改建路段长0.4km。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0m,土路肩2×0.75m,新建路段路基填筑0.3m,改建路段利用原路基加宽1.0m。路面结构:500px水泥混凝土 450px水泥石灰土基层(4:12:84)。新建圆管涵5道,其中:2×1.0m 共2道,每道长9.0m,1×1.0m 共3道,每道长9.0m。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牟发改资〔2015〕43号。
该工程由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日期:2015年5月20日,合同价款:1009824元,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5月24日,实际竣工日期:2015年10月16日。
2015年10月16日刁家乡人民政府、郑州市泰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合格。具体详见竣工验收报告。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监理单位郑州市泰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结算价947589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豫华审基字〔2019〕第 0104 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提供的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62235元。
经审计,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送审结算价1009824元;审定947589元;审减62235元。
违反了《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