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03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28 | 发布日期:2019-01-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月28日—2019年1月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卢店镇瑞邦磨料磨具厂 | 年加工3000吨白刚玉磨料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卢店镇龙头沟村 | 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登封市卢店镇龙头沟村,总占地面积8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白刚玉磨料3000吨。 | ①废气:本项目鄂破、对辊和一次筛分、二次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精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原料装卸、成品包装、转运工序产生的粉尘产生量较小,本次评价不再进行定量分析。 ②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③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鄂破机、对辊破碎机机、筛分机、除尘器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75~90 dB(A)。项目夜间不生产,经采取减震措施并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产车间各污染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粒径较小可作为刚玉粉外售;磁选机分离的磁性砂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行政服务科(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