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039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9〕18号 | 成文日期:2019-01-31 | 发布日期:2019-01-31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25日至28日,对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建设的汽车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土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汽车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土建工程项目位于中牟县经一路以西纬五路以南,主要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2015年9月1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开标。中标单位:河南瑞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12月2日,合同价款:5012438.73元。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10月31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2月23日。建设单位: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瑞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汽车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土建工程项目结算价为22955949.14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汇龙审字〔2019〕第0128-1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提供的汽车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土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547441.44元。
经审计,汽车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土建工程项目送审结算价5509617.35元;审定4962175.91元;审减547441.44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