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店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5298918/2019-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安全生产
  • 文号:黄政〔2019〕15号
  • 成文日期:2019-01-31
  • 发布日期:2019-01-31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黄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店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业,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政府指导、行业推进、企业落实,筑牢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以及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培训主体和范围

    (一)由安监所牵头,负责对全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由安监所牵头,负责对辖区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牵头,负责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由各生产经营单位牵头,负责对企业全体职工,特别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即“三项岗位”人员)、新进人员、农民工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骨干

    以“增强安全理论水平”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最新文件精神;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安全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应急管理与处置;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

    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应急管理与处置;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三)安全管理人员

    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风险管控措施;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和协作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训练指导。

    (四)企业从业人员

    以“应知应会”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培训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分级、分行业组织实施。

    (一)镇政府安委会

    1.培训方式:重点采用脱产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

    2.培训时间: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脱产、集中培训,具体时间、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有关部门

    1.培训方式:重点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学习、日常检查等方式。

    2.培训时间: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培训,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

    1.培训方式:重点采用自主培训、委托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和新工人培训等方式。

    2.培训时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杜绝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有效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计划,并严格按照方案予以实施。

    (二)灵活组织,力求实效。要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法律法规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培训内容,要积极联系邀请专家教授,详细进行讲解,方便培训对象更好地深入理解。对一些容易理解出现偏差、执行过程不易掌控的培训内容,要适时邀请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结合实际答疑解惑,以解决执行中的偏差。对日常执行和操作方面的培训,可请长期从事基层工作或相关岗位的人员,结合实际进行讲解,深化执行力。对工作思路不是很清晰、标准不高、方法不掌握的,可适时“走出去”,到其他先进地区、企业、单位进行参观见学,充分借鉴学习,开拓眼界思路,提高工作标准,掌握工作方法。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教育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执法促培训。对不按法律法规组织培训、组织安全培训弄虚作假、安全培训考核不严格,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要坚决依法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凡存在无证上岗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因安全培训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力推进,加强督查。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程表、参训人员名单和培训签到、培训考核、现场图片等内容,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查阅培训档案、现场考核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2019年1月31日

                                                                                                                  黄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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