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9-0001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 关 键 词:监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02 | 发布日期:2019-02-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豫安委办督字〔2019〕第19号
文件的函
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近日,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督办通知(豫安委办督字〔2019〕19号),经县政府安委会研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将此函转交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安排专人负责,每周四上午报送本周整改落实情况,2月25之前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将整改落实总结报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旺 62126661 邮箱地址:zmxajyk@163.com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