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93542514/2019-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12 | 发布日期:2019-02-1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姚家镇、郑庵镇人民政府,东风路街道、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各局、办、中心:
为全面深入贯彻县委全会关于“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着力打造郑州大都市区”的决策部署,把握方向、凝心聚力、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突出 “干的氛围”,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集聚区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快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制定如下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胜利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李庆中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张振中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成 员
陈国岭 东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周国富 姚家镇党委书记
王林祥 广惠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曹西峰 郑庵镇党委常务副书记
冉涌泉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项目管理局局长
王翠敏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服务中心主任
杨 杰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
万小拴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统计考核办公室主任、项目审批手续代办服务中心主任
张兴君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规划展示中心主任
任 维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公安室主任
集聚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推进汽车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局,冉涌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杰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健全工作措施
(一)保障项目手续办理
1、项目建设主要手续及办理证件
主要包括新注册企业名称核准、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产业项目备案、产业项目能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环评审批意见、文物勘探报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确定书、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意见书(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批准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报告、测绘成果备案表、楼盘表确认单。
2、项目手续办理保障措施
①建立手续台账管理制度。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针对县职能部门办理的手续,建立详细的手续办理台帐,以台帐为载体对各项目手续办理进行服务,并向每一个项目指派一名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作为该项目的首席服务代表,专项管理其手续办理台帐,主动联系企业、主动对接县职能部门,服务好企业的各项手续办理。
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时办结制度,为项目审批及建设开通绿灯,要简化程序,立办快结,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开通重大事项直通车,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可以上报至集聚区管委会办事大厅,办事大厅受理后报送集聚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批处理。
③建立闲置土地预警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文件精神,严禁项目落地后圈而不建,建立闲置土地预警机制。对于已达到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由集聚区管委下达“涉嫌闲置土地预警暨开工督办函”,企业在接到函件3个工作日内须向集聚区递交《开工承诺书》。经管委会预警督办,企业还因自身原因拒不开工建设导致涉嫌土地闲置的,由县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二)强化项目建设推进
1、实行分类推进机制。按照集聚区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项目分为前期谋划项目、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三大类,实行分类推进:①前期谋划项目抓好各相关审批部门的对接协调,积极做好项目土地、规划等手续审批协调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各项手续办理,使项目尽早落地;②新开工项目抓好征地拆迁等工作,明确清障责任单位,制定完善清障任务台账,确定科学有效时间节点;③续建项目抓好施工条件保障,指导项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手续办理等工作,同时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涉黑事件,切实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建设环境。
2、深化项目例会制度。①每周一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系统梳理、总结上周的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部署;②每周二隔周交替召开“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项目建设室内研讨会”;③每周三、周四集聚区管委会项目分包人员对现场会和研讨会上确定的问题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督查;④定期召开“重大问题解决例会”,针对重大问题由项目领导小组统一汇总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县委、县政府重大问题会议进行解决。
3、健全项目推进流程。①明确清障任务。项目管理局及规划建设局同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对完成划边定界的项目现场查勘,统计项目地块内涉及附属物清理的工作任务,建立项目清障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②建设标准化围墙。由属地乡镇与项目方签订围墙施工协议,围墙施工完成后,管委会项目分包人员、属地乡镇工作人员、项目方进行竣工验收;③办理土地移交。清障完成、土地平整达到出让挂牌条件、围墙建设完成后,涉及属地乡镇、办事处办理土地移交手续;④完善规划设计。项目方与规划建设局对接,由规划建设局出具设计要点,并指导服务项目方进行平面图设计,初审完成后报县规划中心进行评审;⑤开设项目出入口。由项目管理局及服务中心市政科根据项目方规划设计图纸,协调县住建局办理项目规划出入口与市政道路开口手续;⑥完备施工用水、用电。由项目管理局协同指导项目方,到县牟源水务公司、县电力公司办理用水、用电手续;⑦办理安监、质监提前介入手续。项目方规划总平图及施工图审查完成、工程资料提交齐全后,由规划建设局协调县住建局办理质监、安监提前介入手续。
(三)深化项目规范管理
1、完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围墙或围挡建设未完成的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管理,围墙或围挡建设完成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扬尘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主体,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管理局对项目方上报资料及现场硬件设施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协调组织县控尘办、属地乡镇三方进行联合验收。项目建设中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落实,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
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以乡镇、办事处为主体,项目管理局协调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采取定期和突击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书面形式责令项目方限时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项目,报送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进行挂牌督办。项目建设单位应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必须在员工上岗前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乡镇、办事处、职能部门检查,并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活动。
3、完善项目统计入库制度。集聚区管委会统计考核办牵头,对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实时动态跟进,并及时入库,做到应统尽统。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为使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项任务按照时限保质保量的完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行“督查通报”与“考评考核”制度。
(一)督查通报制度。每周三、周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周项目手续办理、清障、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督查,按照推进台账全面汇总、核实项目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并发布督查通报,呈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同时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园区项目现场,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议。
(二)考评考核制度。项目建设小组办公室及考核办牵头,与各个项目牵头领导密切结合,进一步完善并执行好各类项目目标考评考核办法,对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包括手续办理、清障工作等,实行量化计分、分等考评,并纳入各职能部门、各责任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成绩。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9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