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工程项目招标建设及运营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索 引 号:693542514/2019-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2-18发布日期:2019-02-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工程项目招标建设及运营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为规范集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及运营保障,确保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标阶段

(一)成立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国

副组长:王翠敏  冉涌泉  杨  杰  张兴君

成  员:韩耀东  李臣峰  魏  东  王春燕

廉政监督员:姜  宇  冉  飞  姬鹏威

(二)管理要求

1、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采取组长责任制,组长负责布置一切相关招投标事项;重大事项须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

2、涉及集聚区内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三)监管内容

1、项目招投标阶段

(1)项目招标之前必须具备发改委立项批文、管委会招投标审批表和财政局工程控制价等相关要件,经相关局(办)局长审核签字,手续齐全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2)禁止挂靠资质、信誉不佳或黑名单企业参与集聚区投标活动,发现个别人通过借企业对某个工程进行围标的,依规将围标企业列入黑名单。

(3)严格按照牟车管〔2018〕364号《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招标代理公司、施工类及服务类项目(含设计、监理)实行摇号管理。

2、中标公司管理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不签合同、违规分包、拒绝施工和延误工期等情况,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有权对其采取废标、终止合同、纳入诚信黑名单等处置,并视造成损失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廉政建设要求

(1)集聚区领导及工作人员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拒绝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其他近亲关系一律回避。

(2)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规定,严禁泄露保密信息,为他人谋取利益;严禁接受投标方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

二、建设阶段

(一)成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庆中(基础设施)  张振中

副组长:冉涌泉  杨  杰  王翠敏  万小拴  张兴君

成  员:李臣峰  魏  东  宋同伟  吴婷婷  王春燕

廉政监督员:冉  飞  姬鹏威 

(二)管理要求

1、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采取组长责任制,组长负责布置职责内一切相关工作事项。

2、涉及集聚区内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日常“监督通报”与阶段性“考评考核”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

(三)监管内容

1、强化项目推进

(1)按项目进展情况,将项目分为前期谋划、新开工、续建三大类,实行分类推进、台账管理等机制。

(2)每周召开办公会,系统总结项目周推进情况,并对本周工作推进问题及实施目标进行分解、交办,定期召开“重大问题解决例会”。针对重大问题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重大问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

(3)逐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并完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廉政建设要求

(1)集聚区领导及工作人员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拒绝参与园区内(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其他近亲关系一律回避。

(2)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规定,严禁对项目方分包招投标、项目实施等重要环节进行干涉;严禁向项目方介绍施工队伍,开挖土方,推荐项目经理,推销工程料物等。

(3)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索、拿、卡、要”;严禁接受项目方或施工方宴请、礼品及娱乐活动等。

三、  建成管理阶段

(一)成立建成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任卫东

副组长:李  鑫  潘文立  王翠敏  万小拴

成  员:张珊铭  刘东旭  宋同伟  吴婷婷

廉政监督员:韩瑞鑫  姜  宇  张  飞

(二)管理要求

1、建成管理领导小组采取组长责任制,组长召集布置一切相关工作事项。

2、加强集聚区建成企业管理,有效引导和促进集聚区的科学健康发展,努力提高企业满意度,为集聚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保障。

(三)监管内容

1、在开展对厂区环境卫生、信访接待、环保治理、申报高端人才和科技扶持等相关补贴、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考核认定等工作时,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汇报检查内容及范围,如果需要对企业采取通报批评以及停产限产等惩处措施,必须严格按照领导小组会商制度进行商讨,涉及执法权限的,需联合相关执法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

2、上级各部门到建成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由分管领导根据业务分工和行政级别安排相关局办陪同。

3、建立建成企业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建成企业产值、税收、就业、环保、民工工资、信访稳定及履行上级下达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监督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在限期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企业及法人,将通过集聚区公共信息平台予以通报,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4、廉政建设要求

(1)集聚区领导及工作人员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拒绝参与或干预集聚区内建成项目(含市政项目)运营,其他近亲关系一律回避。

(2)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规定,严禁向企业推荐高管人员、挪用企业项目补贴资金;严禁在企业投资入股、兼职取酬;

严禁以任何形式加重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各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组联动有机配合,共同推进集聚区工程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及后续监管工作。工作中存在懒政、怠政以及违反纪律要求行为的,将提交至管委会党工委研究处理;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报有关部门处理。

本办法由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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