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089/2019-0009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20 | 发布日期:2019-0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卫生院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卫生院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卫生院保洁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竞争性磋商采购(2018)140号
2.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卫生院院区内保洁服务,岗位配备:保洁人员8人;
2.2.采购预算价:18万元;
2.3.服务期限:12个月;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2.5.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2018年1月到11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1月到11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至少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投标人具有正在实施的类似保洁服务业绩且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非企业性质单位无法在该系统进行查询的,针对此项做出承诺);
3.4.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 2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层1606)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费:竞争性磋商文件费100元/份。
4.5.购买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日9:30(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六、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2019年3月 2日9:30(北京时间);
6.2 磋商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卫生院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56560956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路808号
8.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71-63976168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