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送表矿区财政所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

索 引 号:00530322X/2019-00063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业务信息/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规范,三资管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2-20发布日期:2019-02-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送表矿区财政所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4月下旬,送表矿区财政所组织辖区内8个村的报账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财政所整理出关于“三资”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文件,发放给参加培训人员,并就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出说明和要求。一是村支出票据必须经村支书、村委主任和监委会成员全体签批后才能报账,杜绝先支出后补手续的现象;二是村级重大事项的收支必须有“四议两公开”资料才能受理;三是村级资金全部由“三资中心”代管,业务统一由村报账员到“三资中心”办理;四是强调村级财务公示制度,要求每季度由“三资中心”提供公示内容,各村委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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